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东坡区新美西名媛健康管理咨询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等案 |
东坡区新美西名媛健康管理咨询店 |
东坡区新美西名媛健康管理咨询店从2025年四月中旬至2025年5月13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宛思敏、从2025年三月至2025年4月29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张雅纯、从2025年四月中旬至2025年4月28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杨梅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环湖路东二段98号12栋1层13、12号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警告,并罚款3700.00元人民币 |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
曾志敏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案 |
曾志敏 |
2025年3月21日接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障局移交线索,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卫生院使用无执业资质人员曾志敏开展医疗服务。经调查,曾志敏未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职业资格,超出《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内科、妇产科、儿科执业范围,于2022年1月至2024年9月在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卫生院检验科使用血细胞分析仪等设备从事医学检验活动。曾志敏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 |
予以警告、罚款240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