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眉山市东坡区非矿权砂石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非矿权砂石资源管理,实现砂石资源综合利用,防止各类涉砂违法行为,促进我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四川省进一步规范河道砂石管理的意见》《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眉山市公安局、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眉山市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陆域砂石资源开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眉山市水利局 眉山市公安局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眉山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区实际,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东坡区水利局、东坡区财政局和东坡区国资局联合起草形成了《眉山市东坡区非矿权砂石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就《眉山市东坡区非矿权砂石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7月17日,请于7月17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砂石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钟科
联系电话:028—38226996
电子邮箱:3898629204@qq.com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1:眉山市东坡区非矿权砂石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