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和年满18周岁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度“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和年满18周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年满18周岁后仍在继续读高中、中职;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助学金,直至毕业。
资助对象:年满18周岁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资助内容:每季度发放助学金。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资金额度:13.47万元(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副局长 余佩雯
联系方式:028-35019206
项目完成情况:实施中
接受督查情况:“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严格按照福彩“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为我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社会福利项目的服务工作,切实有效地促进我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按照每季度2500元/人的标准,累计发放17人,共发放9.42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资金发放率100%,经调查,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
年满18周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资金,就读高中、中职的7人,每人每季度750元/人的标准。就读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的11人,每季度1500元/人的标准,共发放:4.05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资金发放率100%,经调查,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的通知》(眉财社〔2024〕68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眉财社〔2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