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要求,今年下达我区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资金60万元。我局根据农民合作社发展实际,确定了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现就征集承担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建设实施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规范财务管理类:支持合作社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购买合作社财务软件,推行会计电算化。补助标准6000元/个,拟支持农民合作社50个。按申报先后顺序确定,满额即止。
(二)规范提升类:支持省级及以上等次示范合作社按照《四川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指引》要求的“七有”标准开展标识标牌、章程制度上墙等建设;完善成员账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补助标准不高于200000元/个,拟支持农民合作社2个。如申报单位超过2个,则通过专家评审进行确定。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运营管理规范,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能确保所申报项目顺利完成实施。
(二)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贷款风险等级未被列为损失类。
三、资金支付方式
由项目单位按照经审批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自主实施,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全额拨付资金。
请符合支持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18时。报名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南段121号,联系人:王志刚,联系电话:028-38291665,18990366908。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